香港商標注冊制度:
香港已于1997年回歸中國.但是,?由于香港實施的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》,香港特區有本身獨立的商標注冊制度,在中國大陸或世界其它地方已注冊的商標,并不會自動在香港地區生效,如需得到在香港地區的知識產權保護,還須依據新的香港知識產權法例辦理相關手續.
二、辦理商標申請所需材料:
1. 申請人名稱及地址;
2. 申請人商品或服務項目(項目數量不限);
3. 商標圖樣8張;
三、香港商標注冊程序及所需時間:
申請注冊->?領取商標回執?>?初次審批?>?刊登憲報?>?正式批準或者遭到反對?>?領取證書
受理通知和檔案編號?,2星期可獲得。
如申請順利,一般6至12個月的時間可取得《商標注冊證》。
香港商標注冊有效期為10年,其后可無限續展。
澳門商標注冊
申請條件
-任何持有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的人士
-任何按澳門特區法律設立的法人
-如果申請人并非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居住或設立的自然人或法人,則需委托以下一人士作為其代理人,并遞交有效的授權書。
1. 在澳門特區律師工會注冊的律師
2. 在澳門特區居住的自然人
3. 按澳門特區法律設立的法人
4. 在澳門特區獲許可或獲勝任資格的工業產權正式代辦人。
注冊有效期
商標注冊有效期自批準之日起計7年,之后每次續展7年,續展次數不限。續展申請應在注冊有效期最后6個月內提交并繳納續展費用。
申請時需遞交文件
1. 授權書(公證)
2. 申請人確認書
3. 商標圖樣
提交商標注冊申請后的程序
形式審查
知識產權廳在收到申請后一個月內會對申請作出形式審查,以查核申請的形式,申請表的填寫及附件是否符合有關法例的條文,并對有關產品或服務進行分類。
申請材料的補交
若申請提交的資料有誤,申請人應在接到知識產權廳通知中指定的期限內,使申請符合規定。又或在無通知時,申請人應在提交申請日起計三個月內,使申請符合現定
申請獲接納
若申請符合規定,有關申請會在遞交后的隔一個月份首個星期三的第二組《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》上刊登,例如在一個月遞交的申請,將于三月公布。
異議
任何人士均可在《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》刊登商標注冊申請后兩個月內,就有關的注冊申請提出聲明異議。聲名異議書的副本會送交申請人,而申請人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計一個月內以答辯書形式作出答復。雙方可在一定時間內提出證據,支持或反對有關申請。在聲名月毫異議期屆滿后,知識產權廳會作出審查及分析,作出是否批準注冊的決定。
注冊申請的核準
? ? ??商標的注冊申請獲得批準后,將在每月的首個星期三的第二組《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》上刊登公告,包括商標注冊申請的編號及申請人的名稱。申請人應在注冊申請批準公布于《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》之日起計6個月內,透過填寫知識產權廳免費提供的《其他行為申請書》,繳納批準以及發出注冊證的費用。而有關的注冊證將會在繳費后十五個工作日內發出。
注冊申請被拒絕
若申請不符合《工業產權法律制度》的規定,知識產權廳將在《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》上刊登申請被拒絕的決定,申請人可于有關拒絕決定被公布之日起一個月內,向初級法院提出上訴。
臺灣商標注冊
一、辦理商標申請所需材料:?
1. 申請人名稱以及地址
2. 申請商品或服務項目
3. 委托書
4. 宣誓書
5. 申請人為企業,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
申請人為自然人,提供身份證明復印件
6. 商標圖樣8張
二、臺灣商標注冊申請程序:
1.?智慧財產局對商標注冊申請,指定審查員進行審查。
2.?審查員再依照商標審查辦法,先做程序上的審查,即對審查申請書的內容及規費、文件是否完備,如有存在錯誤缺漏或文件不完備,即通知申請人限期進行補正。
3.?當程序審查完畢后,再依照商標審查準則,進行實體審查,審查商標是否符合商標注冊的絕對條件(具有識別性)?以及是否符合商標注冊的相對條件(不得違背商標注冊的特別規定,如與他人商標近似等)。
4.?審查后,智慧財產局對合法的商標,頒發《核準審定書》,并要求申請人于收到《核準審定書》次日二個月內必須繳納注冊費用,申請人按照規定繳納注冊費后,智慧財產局頒發《商標注冊證》,并予以該商標刊登《注冊公告》
5.?自刊登注冊公告之日起,任何人如認為該商標的注冊不合法,則可于注冊公告日后三個月內提出異議。